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的通知》(农经发﹝2022﹞1号)、《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创建办法>的通知》(湘农发﹝2023﹞3号)文件精神,为充分发挥农民合作社引领带头作用,进一步推动我县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我站高度重视,通过对申报对象实地考察,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严禁“空壳社”,经营异常的农民合作社纳入申报范围,现拟将符合2023年申报条件的州级示范社名单公示如下:永顺县迎丰猕猴桃专业合作社,永顺县十三洞种养专业合作社,永顺县八佰田种养专业合作社,公示时间:2023年10月9日至2023年10月13日,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乡镇人民政府、县农经站反映,可当面反映、书面反映、电话反映,监督电话:农经站5222392永顺县农村经营服务站202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