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企业综合成本的十条措施》(以下简称《降成本十条》)是合作区成立以来,分别从租金成本、工作人员租房和生活成本、商业配套运营成本、招聘成本、用能成本等方面推出系列措施,《降成本十条》第一条提出优化《横琴新区科技型企业办公场地租金补贴暂行办法(修订)》,将合作区科技型企业办公场地租金补贴时间由3年延长至5年,《降成本十条》第二条提出优化《横琴新区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暂行办法》申请条件,《降成本十条》第七条提出,取消合作区试点区域饭堂补贴中关于办公楼宇、园区实际入驻率必须达到30%的申请条件限制,调整为在合作区的办公楼宇和园区均可申请区域饭堂建设资助和运营补贴,进一步降低企业经营成本4、降低澳门投资者在合作区发展成本,《降成本十条》第五条提出,合作区将制定出台合作区促进办公楼宇和产业园区配套商业发展专项政策,对合作区办公楼宇和产业园区内及周边配套商业的商业品牌店经营主体,针对企业普遍反映的招聘员工难、招聘成本高问题,《降成本十条》第四条提出,《降成本十条》第八条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