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拟整合2022年省级生态环境专项资金10亿元,作为散煤问题突出的重点县(市、区)散煤清零项目的启动资金,推动实施山西中部城市群清洁取暖散煤清零项目,这也是我省首次统筹整合省级生态环境领域专项资金,为加强省级生态环境领域专项资金管理,省财政厅会同省生态环境厅出台了《加强生态环境领域专项资金管理提高使用绩效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探索实行省级财政生态环境领域专项资金管理“1+n”模式,将省级生态环境领域的各专项资金统筹使用,</span></p><pstyle="line-height:200%;text-indent:32px;"><spanstyle="line-height:200%;font-family:宋体;font-size:16px;">今年年初,统筹整合省级生态环境专项资金10亿元,作为散煤清零项目的启动资金,支持清洁取暖改造、实现散煤清零,</span></p><pstyle="line-height:200%;text-indent:32px;"><spanstyle="line-height:200%;font-family:宋体;font-size:16px;">下一步,通过再贷款、专业化担保、财政贴息等措施加大对清洁取暖散煤清零项目的支持力度,共同推动区域内清洁取暖散煤清零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