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有关单位、各市发展改革委:根据《山东省推动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鲁发改财金〔2022〕880号)和《山东省创业投资示范载体培育认定办法(试行)》(鲁发改财金〔2023〕162号)等文件精神,经各市推荐申报,省有关部门、单位联合审核,确定了“2023年山东省创业投资示范载体认定名单”,现予公布,省有关单位、各市发展改革委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践行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加强对各类示范载体全过程动态监管,围绕主动服务创新创业创造,培育经济新增长点和新动能,全力推动本地区、本领域创业投资发展水平持续提升,附件:2023年山东省创业投资示范载体认定名单.pdf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