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太人社发〔2021〕120号)有关规定,经审核,李春苗等3名人员符合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条件,补贴金额合计15000元,现将人员及补贴金额予以公示,凡对上述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人员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与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联系,公示期:2023年10月9日—10月15日联系电话:0917-4951268联系人:李泓谆监督电话:0917-4951138附件:太白县2023年第三批脱贫劳动力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花名册.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