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项目新购置设备或新建立平台投资额的5%给予奖补资金,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社会人士或社会机构牵头引进世界500强、中国企业5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和中国制造业企业100强等4类知名企业且固定资产投资在2亿元及以上并在广元落地的涉铝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按贡献每千万元给予企业高级管理层1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独角兽”企业给予50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给予5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给予100万元奖励,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奖励,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励,再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奖励,单个企业每年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新开设有色金属冶炼和铝精深加工等相关专业的学校给予50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