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区2023年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工作,根据《重庆市水利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的通知》(渝水办电〔2023〕8号)精神,我区今年申报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已完成企业自评工作,经我局初审,拟于近期向市农水水电中心申请复审,现予以公示,相关事项如下:(一)公示事项1.附件所列水电站装机、法人等情况是否真实,是否属于《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要求否决不能达标的水电站,2.评审前一年内未发生人身死亡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较大以上电力设备事故或发生事故后已按“四不放过”原则完成理,未发生对社会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安全生产事件,4.近三年内是否有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二)公示时间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公示时间为三个工作日,即从2023年10月9日—10月11日止,三、受理电话及联系人区水利局:左凯,电话:(023)40249289附件:重庆市长寿区2023年度申报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农村水电站计划表重庆市长寿区水利局202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