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按编制预算、审核审批、组织实施和公开公示的流程管理,第二章村级非生产性开支管理第五条村级非生产性开支主要包括村报酬补贴、通讯费、差旅费、村级招待费、外出学习考察及培训费、报刊费、日常办公费及福利费等和生产经营没有直接关系的费用,是指村级组织对因参加村集体举办的重要活动(换届选举会议、成员(代表)大会等),对于经济纯收入不足5万元的村级组织严禁增加财政保障之外的村后备干部和聘用干部职数,村级组织应本着必需、节俭的原则购置村级办公用品,补贴标准为:村集体经济纯收入达到10万元不足20万元的村(社区)主职干部补贴不超过600元/年,村级组织召开的日常会议原则上不安排用餐或支付相关补贴,村级组织确因产业发展、村级建设等实际工作需要,严禁任何部门和组织将应由本单位承担的支出以拨款的方式转嫁给村级组织,严禁任何部门和组织以会费、会展费、培训费和捐赠名义向村级组织摊派费用,严禁不履行民主决策、镇(街道)审批等程序建设项目,支出应与村级组织当年经常性收入相适应,村级组织在年初提出福利费支出项目及标准方案,村级组织法定代表人为村级非生产性开支规范管理第一责任人,对村级组织干部因违反村级组织财务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