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强村富农”实施意见》(临平区委办〔2021〕70号)文件精神,经村社申请,镇街初审,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财务审计,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市规划与自然资源局临平分局联合现场验收,同意对运河街道新宇村、唐公村“购买经营用房”2个项目拟拨付600万元补助资金,6月27日已预拨项目补助资金400万元,此次扣除后拟下拨剩余200万元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3年10月9日—10月13日,须加盖公章,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为保证异议处理的客观、公正,匿名异议不予受理,联系电话:区农业农村局89532515区财政局89532265附件:拟拨付新宇村、唐公村经营性项目补助资金汇总表杭州市临平区农业农村局杭州市临平区财政局2023年10月9日分享到:微信扫一扫:分享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打印本页】【返回顶部】【关闭窗口】下一篇:关于拟拨付临平区2021年度区级现代农业园区提升发展项目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