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省驻楚企业:根据中共楚雄州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楚雄州“兴楚名匠”培养计划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楚才组〔2022〕8号)和中共楚雄州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兴楚英才”申报工作的通知》(楚才办〔2023〕9号)精神,现就做好2024年“兴楚名匠”申报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选拔名额和支持政策2024年全州计划专项选拔“兴楚名匠”10名(其中建设“兴楚名匠”工作室项目5个),二、申报条件申报“兴楚名匠”专项须为楚雄州域内学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含中央、省驻楚单位)、非公经济组织全职工作1年以上的在职在岗人员,或技术技能体现彝州特色、承载民族文化、技艺精湛独特、掌握民族特色民间传统技艺的优秀技能人才,4.申报“兴楚名匠”工作室建设项目的,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申报组建“兴楚名匠”工作室的主体工种、关键岗位有不少于5人的技能人才团队,(4)企业或单位能够为“兴楚名匠”工作室成立提供场所、设备等工作条件,三、申报提交材料(一)申报“兴楚名匠”需提供的材料:1.楚雄州“兴楚名匠”申报表,3.申报人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技术成果等有关证明材料,(二)申报“兴楚名匠”工作室需提供的材料:1.申报“兴楚名匠”工作室的项目报告,3.企业或单位职工教育经费用于高技能人才培养、交流等方面的费用不低于50%的证明材料,4.为“兴楚名匠”工作室成立提供场所、设备等工作条件的证明材料,五、申报材料报送时间2024年“兴楚名匠”申报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31日,(二)申报人申报“兴楚名匠”专项的,以及未入选“兴楚名匠”但与上述专项层次相当、并已入选国家级人才项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