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3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研究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材料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和条件(一)申报范围1.凡在我省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从事自然科学研究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定了人员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及从事自然科学研究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参加我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职称申报评审须符合《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鲁科字〔2021〕146号)标准条件要求,3.外省专业技术人才委托我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的,相关程序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简化中央驻鲁单位高级职称委托评审手续的通知》(鲁人社字〔2019〕163号)规定执行,(二)申报评审条件1.2023年全省自然科研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的申报和评审工作,并及时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申报、认定,“职称评审系统”将自动从“山东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服务平台”提取近5年的继续教育数据,(一)网上申报要求1.申报人员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的“职称申报评审系统”进行注册填报,改系列申报人员还需上传原《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或《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原件扫描件,7.上传其他附件:上传《“六公开”监督卡》、破格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出具并加盖单位公章的破格推荐报告、委托评审函等其他必须上传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报送材料封面要清晰注明各种材料详细名称及数量、呈报部门、申报人姓名、工作单位、拟申报职称资格、申报方式,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评委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3.材料报送时间、地点请各呈报单位于2023年11月8日前审核提交申报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