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商务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龙江老字号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市(地)商务、文化和旅游(文物)、市场监管(知识产权)主管部门:为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充分发挥老字号在商贸流通、消费促进、质量管理、技术创新、品牌建设和文化传承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服务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文物局、省知识产权局联合制定了《龙江老字号认定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龙江老字号认定管理办法省商务厅省文旅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文物局省知识产权局202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