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为充分发挥我区大数据发展创新平台体系的支撑和带动作用,促进大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山东省大数据发展创新平台体系建设工作方案(试行)》,现开展2020-2022年度山东省大数据发展创新平台创新成果提报工作,一、提报范围2020-2022年度山东省大数据发展创新平台(见附件1),二、提报内容(一)创新成果,2020-2022年度大数据发展创新实验室、大数据产业创新中心、大数据高层次人才基地(含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的承担单位提报2022年1月1日以来形成的重大创新成果(模板见附件2),大数据创新服务机构、大数据人才实训基地的承担单位提报工作报告,各承担单位分别填写创新成果申报书或年度报告,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组织专家对提报的创新成果进行评选,对各单位提报的年度报告进行评估,认真组织本辖区内大数据发展创新平台承担单位做好材料上报工作,(二)2020-2022年度大数据创新服务机构、大数据人才实训基地的承担单位均需提报年度报告,每家大数据发展创新实验室、大数据产业创新中心、大数据高层次人才基地承担单位可申报多项创新成果,联系电话:86989356附件:1.2020-2022年度山东省大数据发展创新平台名单.doc下载2.大数据发展创新成果申报书模板(实验室、产业创新中心、高层次人才基地).doc下载3.大数据发展创新平台年度工作报告模板(服务机构、实训基地).doc下载青岛西海岸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