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资助办法》(深府规〔2020〕2号)、《深圳市文化和体育产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文规〔2020〕2号)、《关于加快推进艺术品产业创新发展建设国际艺术品拍卖中心的若干措施》(深文规〔2022〕6号)等规定,我局制定了《深圳市推进艺术品产业创新发展建设国际艺术品拍卖中心扶持计划操作规程》,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2023年9月18日深圳市推进艺术品产业创新发展建设国际艺术品拍卖中心扶持计划操作规程第一条为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对推进艺术品产业创新发展、建设国际艺术品拍卖中心的扶持和促进作用,根据《深圳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资助办法》(深府规〔2020〕2号)、《深圳市文化和体育产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文规〔2020〕2号)、《关于加快推进艺术品产业创新发展建设国际艺术品拍卖中心的若干措施》(深文规〔2022〕6号)等规定,(一)资助条件:1.引进对象为国际国内排名靠前的艺术品拍卖机构,第四条对参加国内国际重要艺术博览会的艺术品经营机构予以资助,(一)资助条件:1.交易场所主要面向我市艺术品产业领域提供服务和支撑,(二)资助范围:对交易场所改造、运营设施设备购置、服务平台搭建等建设费用予以资助,(三)资助标准:按不高于实际支出建设费用30%予以资助,对举办重大艺术品拍卖活动予以资助,(三)资助标准:按不高于实际支出费用30%予以资助,对建设网上艺术品交易平台予以资助,(三)资助标准:按不高于实际支出费用30%予以资助,第九条申报本规程规定资助计划的艺术品经营单位,第十条项目申报和审核、管理和绩效评价、监督管理等事项按照《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计划操作规程》(深文规〔2020〕3号)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