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就业奖补政策(一)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1.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按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2.中小微企业吸纳上述群体5人(含)以上或吸纳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及残疾高校毕业生的,按150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按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吸纳上述群体3人(含)以上或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及残疾高校毕业生的,按15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咨询电话:0813-3305122(二)社会保险补贴小微企业(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组织)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咨询电话:0813-3305122(三)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对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的,给予每个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对领办创业实体和创业项目的毕业年度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及残疾高校毕业生,可申请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的创业担保贷款,咨询电话:0813-3301432(三)大学生创业吸纳就业奖补毕业5年内处于失业状态等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创办企业吸纳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吸纳就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人数给予创业吸纳就业奖励,咨询电话:0813-3301432四、职业技能培训大学生可参加全市职业技能定点培训机构组织开展的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