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山县信达水泥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水泥制品项目环评拟批准公示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项目以水泥、石粉、砂料、脱模剂、水等为原辅材料,须按照《报告表》的要求建设完善的雨污分流系统,须按照《报告表》的要求落实好项目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粉尘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标准排放限值;脱模废气厂区内排放限值执行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标准,防止生产设备在不良条件下运行而造成的机械噪声值增加的情况发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临时贮存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须按照《报告表》的要求落实好项目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重点污染防治区防渗措施:危废暂存间等区域采用HDPE膜+水泥基渗透结晶型抗渗混凝土(厚度≥250mm),一般污染防治区防渗措施:一般固废暂存间、生产车间等区域采用抗渗混凝土(厚度≥100mm),简单污染防治区防渗措施:办公区、养护区等地面硬化处理,须按照《报告表》的要求落实好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