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内容:创业孵化基地的认定工作由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下简称“人社部门”)具体负责,其中市级创业孵化基地由县级人社部门推荐,市级人社部门负责认定,还可享受岗位补贴、社保补贴及就业见习补贴等,2.符合条件的可享受最高贷款额度6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扶持,3.当地政府给予的其他相关扶持政策,可享受以下政策:1.符合相关规定的,2.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享受相关税费减免、培训补贴、岗位补贴、社保补贴、就业见习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等政策,4.当地政府给予的其他相关扶持政策,服务对象:1.经所在地县级人社部门或新三区认定的县级创业孵化基地,受理条件:1.经所在地县级人社部门或新三区认定的县级创业孵化基地,提供就业岗位近1年不少于90人,申请材料:1.《市级创业孵化基地认定申请表》,包括《创业孵化基地入驻申请表》、工商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及《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