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引导我区孵化载体建设发展,按照《重庆市江北区众创空间认定和管理办法》(江北科局发〔2020〕1号)有关规定,拟组织开展2023年江北区众创空间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要求申报江北区众创空间应符合《重庆市江北区众创空间认定和管理办法》(附件1)规定的认定条件,运营机构的注册成立时间和实际启动运营时间均应在2022年10月20日之前,二、申报程序(一)申报单位填报《江北区众创空间申报表》(附件2),按照材料清单提交相关证明资料并加盖公章后按顺序装订成册,于10月20日17:00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江北区科技局,同时将Word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396702328@qq.com,(二)江北区科技局按照相关规定对申报材料组织评审,对符合条件的单位予以认定,对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单位,将取消申报资格,三、联系方式联系人:张浩联系电话:023-67636980联系地址:江北区金港新区16号0918办公室附件:1.《重庆市江北区众创空间认定和管理办法》2.江北区众创空间申报表3.现有入驻创业团队情况表4.现有入驻企业情况表5.专业服务人员情况表6.创业导师情况表重庆市江北区科学技术局202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