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失业保险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5号)规定,经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余燕燕等107名参保失业人员(详见附件)符合申请失业保险金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2023年10月12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2023年10月12日前向我中心申请复核,我中心将按相关政策处理,监督电话:0777-2858718,附件:2023年9月钦州市本级新增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名单钦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2023年10月8日2023年9月钦州市本级新增领取失业保险金名单.xlsx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