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政策, 找服务, 就上查策网 !

重庆市涪陵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涪陵区2023年盆周山地猪保种和涪陵黑猪选育项目申报指南》的函

涪陵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2023-10-08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市级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渝财农﹝2022﹞142号)和《重庆市涪陵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和重庆市涪陵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第二批农业项目资金计划及建设任务的通知》(涪农委发〔2023〕59号)文件精神,现将《涪陵区2023年盆周山地猪保种和涪陵黑猪选育项目》印发给你们,重庆市涪陵区农业农村委员会2023年10月7日(此件公开发布)涪陵区2023年盆周山地猪保种和涪陵黑猪选育项目申报指南按照《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市级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渝财农﹝2022﹞142号)和《重庆市涪陵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和重庆市涪陵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第二批农业项目资金计划及建设任务的通知》(涪农委发〔2023〕59号)要求,现对盆周山地猪保种和涪陵黑猪选育项目实施给予支持,开展2023年盆周山地猪保种和涪陵黑猪选育项目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一、申报对象及基本条件(一)申报对象在涪陵辖区内从事盆周山地猪保种和涪陵黑猪选育的养殖企业作为承担主体,(二)申报条件1.申报企业须建有盆周山地猪资源保种场并取得重庆市颁发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2.申报企业已与市级(含市级)以上科研单位开展“涪陵黑猪”新品种培育并已获得市农业农村委批复,二、项目实施内容(一)盆周山地猪保种,保种场、保种点饲养的盆周山地猪种猪和涪陵黑猪选育核心种猪群体饲养,盆周山地猪资源保种场种猪世代更替选育,(二)实施业主自筹资金不低于财政补助经费的50%,(四)相关申报业主申报时附盆周山地猪保种场种畜禽经营许可证,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建设项目的建设资金、建设工期、工程质量、生产安全等进行严格管理,请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的实施业主于2023年10月13日前将项目实施方案(纸质件和电子件)及相关材料原件报送至畜牧兽医发展中心513办公室(联系人:冉海霞。

更多精选

  • 2023-10-08 00:00:00
  • 2023-10-08 00:00:00
  • 2023-10-08 00:00:00
  • 2023-10-08 00:00:00
  • 2023-10-08 00:00:00
  • 2023-10-08 00:00:00
  • 2023-10-08 00:00:00
  • 2023-10-08 00:00:00
  • 2023-10-08 00:00:00
  • 2023-10-08 00:00:00
  • 2023-10-08 00:00:00
  • 2023-10-08 00:00:00
  • 2023-10-08 00:00:00
  • 2023-10-08 00:00:00
  • 2023-10-08 00:00:00
  • 2023-10-08 00:00:00
  • 2023-10-08 00:00:00
  • 2023-10-08 00:00:00
  • 2023-10-08 00:00:00
  • 2023-10-08 00:00:00
  • 服务热线:

    400-004-5577

    定制开发与商务合作:

    15013822990

    周一至周日,8:00am~18:00pm

    联系我们

    总部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数字创新中心(龙华区民塘路328号鸿荣源北站商业中心)B座23楼        商务合作:service@chacewang.com

    版权所有 © 2018-2024 查策网 粤ICP备18024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