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公开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沙新镇人民政府浦川新府〔2023〕257号签发人:沈敏关于川沙新镇2020年下半年至2021年上半年市属环境补偿项目(区统筹)进展总结及2021年下半年至2022年上半年环境补偿资金(区统筹)使用计划的报告浦东新区绿化市容局:根据《上海市生活垃圾跨区转运处置环境补偿资金管理办法》(沪府办〔2017〕50号)及《浦东新区生活垃圾跨区域转运处置环境补偿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现编制2020年下半年至2021年上半年生市属环境补偿项目(区统筹)进展总结及2021年下半年至2022年上半年环境补偿使用计划(区统筹)如下:一、2020年下半年至2021年上半年环境补偿资金使用情况2022年度川沙新镇获得新区下达环境补偿资金项目5个,截至2023年8月底,使用补偿资金600万元,使用资金占下达资金计划的31.6%,详细情况见使用情况小结(附件1)、资金使用汇总表(附件2)和项目调整申请表(附件3),二、2021年下半年至2022年上半年环境补偿使用计划2023年度川沙新镇获得市下达环境补偿额度(区统筹)600万元,2022年度项目结转结余资金1300万元,合计可使用的补偿资金1900万元,2021年下半年至2022年上半年川沙新镇计划安排项目8个,计划申请补偿资金600万元,(联系人:朱天宇联系电话:18616591523)附件:1.2020年下半年至2021年上半年市属环境补偿项目(区统筹)进展总结2.2020年下半年至2021年上半年市属环境补偿资金(区统筹)使用情况汇总表3.2020年下半年至2021年上半年市属环境补偿资项目(区统筹)调整申请表4.2021年下半年至2022年上半年市属环境补偿资金(区统筹)使用计划汇总表5.2021年下半年至2022年上半年市属环境补偿资金(区统筹)使用项目概况6.镇长办公会会议纪要浦东新区川沙新镇人民政府2023年9月25日相关附件:257号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