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科技新城、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经发局:根据《扬州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扬工信规〔2021〕2号,现就组织推荐2023年度扬州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以下简称“市级示范基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荐条件1、充分发挥联系政府和小微企业的桥梁作用,4、专职服务人员不少于6人,6、目前基地入驻小型微型企业不少于30家、从业人员500人以上,为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公益性服务或低收费服务不少于总服务量的20%,二、申报程序1、基地申报:申报单位登录扬州市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平台(http://sme.yangzhou.gov.cn)进入“易申报”系统,2、县(市、区)审核:各地工信部门登录“易申报”智能服务平台审核端口(http://172.21.14.212:16660/procheck),于10月31日前完成辖区内基地申报材料审核工作,正式公布2023年度扬州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名单,于10月31日前将2023年度扬州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推荐表(可在系统里导出)盖章报送至市工信局服务体系建设处,2023年认定的市级示范基地有效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联系人:曹天宇联系电话:0514-82181720技术支持:刘智慧18860926443吴建扬15949087077附件:申报单位提交材料清单扬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10月8日附件申报单位提交材料清单(网上申报提交)1、扬州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请报告,如审计报告中有单独的段落就服务收入、服务支出、公益性或低收费服务占总服务量比重等做出说明,5、基地主要管理人员、服务人员和创业辅导师名单及相应的资质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6、基地服务流程(指南)、运营管理方面的制度文件以及开展相关服务的证明材料(包括服务协议、服务类别、活动通知、签到、照片、总结、媒体报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