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阶段性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岗位(一)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由企业所在地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吸纳就业能力强的行业企业出台政策,继续做好2023年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创业工作,2023年开发就业见习岗位不少于10000个,组织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失业青年开展就业见习不少于5000人,对吸纳就业见习人员的给予见习补贴,对符合条件的困难毕业生发放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符合条件的个人可申请最高不超过20万元额度的创业担保贷款,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额度的创业担保贷款,充分用好就业补助资金、失业保险基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等资金开展培训,可参照小微企业同等享受就业补贴政策,持续加大就业政策宣传落实力度,引导全社会共同关心和支持就业创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