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垫江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化肥减量增效“三新”配套技术示范项目的通知》(垫农发〔2023〕96号)要求,经业主自行申报、乡镇审核,日前,我委组织有关专家对项目实施主体进行了评审,现将结果予以公示,一、公示期限2023年10月7日—2023年10月11日,二、受理联系方式受理单位:垫江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受理地点:县农业农村委植保植检站517室(县行政服务中心5楼)联系电话:74683924,联系人:郭老师三、公示要求1.任何单位或个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2.反映的情况要客观真实、实事求是,并提供相关依据,不得借机捏造事实,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附件:垫江县2023年化肥减量增效“三新”配套技术示范项目实施业主公示表垫江县农业农村委员会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