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温岭市加快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温市委办[2021]11号)和《温岭市科技创新券使用管理办法》(温科[2021]13号)文件规定,2023年创新券兑付工作即日起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兑付对象2022年9月-12月在浙江科技大脑创新券服务系统提交使用并完成相关服务的单位,二、兑付申请材料:(一)温岭市创新券兑付申请表,(二)相关服务合同或协议等复印件,(三)服务结果材料(检测报告、查新报告等)复印件,三、上报要求(一)需在浙江科技大脑创新券系统中提交兑付申请,(二)相关上报材料纸质一份并加盖公章,于2023年10月8日前报至市科技局高新技术科,逾期不提交材料的视为放弃兑付创新券,(三)各上报单位应如实填写上报材料,对弄虚作假的,市政府1438室电话:0576-86128060温岭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9月25日温岭市科技创新券兑付申请表申请单位银行账户信息账户名:开户行:账号:联系人手机邮箱序号服务项目名称企业名称企业性质创新券编号合同金额(元)备注总金额企业自付资金创新券抵用金额合计拟申请兑付金额:元本单位承诺:本申请表中所填写的各栏目内容真实、准确,提供申请兑付创新券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如存在弄虚作假和与事实相违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