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边境动物疫情监测站和国家动物疫情测报站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有关要求,我单位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进行了动物疫情监测仪器设备采购,经政府招标公示、竞争性磋商、采购、验收等环节,现已完成相关采购工作,本次采购情况需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为2023年9月27日—2023年10月9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向巴彦县农业农村局反映,所述情况或问题必须客观真实,并明确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或匿名电话,联系人及电话:张国才13674641110,建设单位:巴彦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地点:巴彦县工业新城兴工路8号,附件:巴彦县国家动物疫情测报站建设项目绩效自评报告、黑龙江省边境动物疫情监测站和国家动物疫情测报站建设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表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表巴彦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