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市科资〔2022〕1号各县(市、区)、承德高新区、御道口牧场管理区科技管理部门,市有关部门,有关单位:鉴于近期我省部分地区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统筹疫情防控要求和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需要,参照《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延长部分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期限的通知》(冀科资函〔2022〕17号),市科技局决定对2022年3月至2022年6月期间应完成验收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期统一顺延3个月,本次延期事项无需项目承担单位单独申请,在项目达到验收条件后,可申请提前验收,各归口管理部门、项目承担单位要加强对科研项目和科研人员的服务工作,积极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确保项目如期验收,附件:《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延长部分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期限的通知》.pdf2022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