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各企业:为推动老字号守正创新发展,充分发挥老字号在商贸流通、消费促进、质量管理、技术创新、品牌建设、文化传承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浙江老字号示范创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相关要求,决定开展2023年浙江老字号示范创建工作,浙江省商务厅(包括原浙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认定的六批“浙江老字号”企业须按照《办法》规定参加复核,企业填写《“浙江老字号”复核表》(见附件1)参与复核,本行政区域内有意愿的企业填写《“浙江老字号”申报书》(见附件2),二、申报时间,2023年10月15日前成申报材料并上报,三、评定标准,对照附件1《浙江老字号示范创建评价指标》,四、材料报送地址,遂昌县经济商务局(遂昌古院路1号新城大厦1幢517室)五、联系电话,0578-8527110,附件:1.“浙江老字号”复核表2.浙江老字号示范创建评价指标3.“浙江老字号”申报书附件下载:附件.docx附件: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