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示主体:海口市秀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2、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3、公示期限:2023年9月27日至2023年10月11日4、该图仅为示意图,5、公示意见反馈方式:书面意见请邮寄到海口市秀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地址:海口市秀英区丘海大道棕榈泉国际公馆秀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邮政编码:570311电子邮箱:xyqspfwj@163.com咨询电话:68635741联系人:何工6、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间(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7、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书面意见并写明真实联系人姓名、电话、联系地址查询网址: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xyqzf.haikou.gov.cn/)公示地点:建设项目现场项目情况:一、建设单位名称:海口秀苑海景花园海月座业主二、建设项目名称:海口秀苑海景花园海月座加装电梯项目三、建设项目位置:海口秀苑海景花园海月座楼梯背面四、公示内容:海口秀苑海景花园海月座业主申请加装的一部地上7层无机房住宅电梯,位于海口市秀苑海景花园海月座楼梯背面,加建电梯总建筑面积73.66m²,三层及三层以下采用透明玻璃饰面,连廊窗采用铝合金钢化玻璃,根据海口市住建局等六部门印发的《海口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意见(试行)》(海住建规字〔2021〕3号),申请人提交了本单元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加装电梯证明材料,符合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申报要求,该项目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规范要求,符合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申报要求,公示期间如无意见反馈,海口市秀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将核发加装电梯规划批复,海口市秀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202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