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人社字〔2023〕127号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功能区党群工作部,市直有关部门、单位: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鲁人社规〔2021〕1号)、《日照市工程技术职称考试评价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日人社发〔2020〕10号)及有关规定,经审核,我市2023年9月16日举行的工程技术职称“考试评价”改革试点建设工程和交通工程专业考试,扈佃三等1395名同志中级考试合格、刘维蒙等190名同志初级考试合格,现予以公布,其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有效期自2023年9月16日生效,附件:1.2023年度日照市建设工程和交通工程专业职称考试中级合格人员名单2.2023年度日照市建设工程和交通工程专业职称考试初级合格人员名单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9月26日(此件主动公开)(联系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日照市2023年度建设工程、交通工程专业中初级任职资格的通知.doc关于公布日照市2023年度建设工程交通工程专业中初级任职资格的通知.pdf附件12023年度日照市建设工程和交通工程专业职称考试中级合格人员名单.xlsx附件22023年度日照市建设工程和交通工程专业职称考试初级合格人员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