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科技、财政管理部门,支持开展区域优势重点产业链布局情况调研、产业中长期发展提升规划编制、产业研发基金实施机制及绩效评价研究等产业科研规划提升项目,现就2023年度产业研发基金重大项目和产业科研规划提升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二、申报条件(一)重大项目1.项目应严格按照产业研发基金指南发布的专题进行申报,可作为合作方与6个资助市(县)区域内的企业联合申报,牵头申报企业应具备实现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能力,投入项目研发的自筹资金不低于申请财政资金的3倍,(二)产业科研规划提升项目1.申报单位应为高校、科研单位或长期从事科技发展战略研究的企、事业单位等,三、申报程序洛阳市、新乡市、濮阳市、南阳市、周口市、长垣市科技、财政主管部门以及其他省辖市科技、财政主管部门,申报单位在河南省科技研发联合基金管理系统中填报完成项目申报资料,由主管部门统一提交至省科技厅、财政厅,申报产业科研规划提升项目,经主管部门审核后统一提交到省科技厅、财政厅,各项目申请单位、主管部门须严格按照时间要求进行申报和审核提交,五、联系方式(一)系统填报咨询省科研平台服务中心0371-65966242(二)政策咨询省科技厅科技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处0371-65908253省财政厅科技事业处0371-65802522附件:1.重大项目和产业科研规划提升项目申报指南2.重大项目和产业科研规划提升项目申报书202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