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电价支持政策鼓励一般用电企业积极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二、用地支持政策(一)对属于国家鼓励产业项目、上级确定的优先发展产业且用地集约的工业项目,三、用工支持政策(一)企业招工用工支持政策,按40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就业补贴,(二)人力资源机构支持政策,按400元/人的标准给予人力资源机构就业补贴,四、自建、租赁及装修厂房支持政策(一)自建厂房支持政策,(二)租赁厂房支持政策,(三)装修厂房支持政策,五、设备补贴支持政策对白酒生产类,单个项目购进设备最高补贴不超过500万元,单个企业每年补助不超过20万元,八、金融支持政策固定资产投资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吸纳镇雄籍劳动力就业100人以上且动态稳定比例达80%以上的新办企业用于本项目固定资产投资的贷款,(二)本政策适用于县人民政府与招商引资企业签订的投资协议,(五)本政策的奖励、补助向县投资服务中心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