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畜牧部分)的通知》(吉财农指〔2023〕495号)和《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关于2023年一季度供应能力强的养殖企业给予奖励的公示》精神,通过企业申请、区级和市级初审、省级审核,确认我市(本级)符合奖励条件的养殖企业共2家,奖励资金共18万元,生猪企业1家,为吉林市黑土香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奖励资金8万元,肉牛企业1家,为吉林市大军元牧业有限公司,奖励资金10万元,现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从2023年9月26日至2023年10月10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吉林市农业农村局联系,附件:2023年(市本级)吉林省一季度供应能力强的养殖企业名单及拟安排奖励资金汇总表吉林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9月26日附件:2023年(市本级)吉林省一季度供应能力强的养殖企业名单及拟安排奖励资金汇总表序号县区企业名称项目金额备注1龙潭区吉林市黑土香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82龙潭区吉林市大军元牧业有限公司10合计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