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海盐县《关于进一步扶持核电关联及核技术应用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盐政发〔2021〕8号)《关于进一步扶持核电关联及核技术应用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实施细则》(盐核发〔2021〕5号)《海盐县开展服务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的实施意见(试行)》(盐服领〔2022〕1号)《海盐县工业企业“亩均论英雄”绩效综合评价和结果应用办法(试行)》(盐政办发〔2022〕32号)等文件,经主管部门初审以及相关部门联审通过,现将符合政策要求由县核电产业发展服务局主管兑现的2023年第二批核电关联专项扶持政策财政奖励资金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26日-9月28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联系科室:县核电产业发展服务局,电话:0573-86086670,传真:0573-86086676,附件:1.2023年度第二批核电关联专项扶持政策奖励明细(涉核业绩)2.2023年度第二批核电关联专项扶持政策奖励明细(人才要素保障)海盐县核电产业发展服务局2023年9月26日附件1:2023年度第二批核电关联专项扶持政策奖励明细(涉核业绩)单位:万元序号序号企业名称拟奖励奖励1浙江融汇能源技术有限公司62.72附件2:2023年度第二批核电关联专项扶持政策奖励明细(人才要素保障)序号企业名称获奖人才数拟奖励金额(万元)1中核核电运行管理有限公司17731917.3414092万纳神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2.3269993浙江科路核工程服务有限公司3721.3710064浙江欣兴工具有限公司54.63394总计/18171945.673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