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宁波市海曙区休闲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海农产办〔2021〕15号)、《宁波市海曙区农业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确定2023年海曙区休闲农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创建对象的通知》(海农产办〔2023〕9号)文件精神,经镇(乡)人民政府推荐,区农业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和专家考评,确定了2023年海曙区规范化农旅融合示范点认定名单,现将名单及拟补助资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9月26日至10月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宁波市海曙区农业农村局产业指导科联系,联系人:严春风,电话:89297216,附件:2023年海曙区规范化农旅融合示范点认定名单及拟补助资金明细表宁波市海曙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9月26日附件2023年海曙区规范化农旅融合示范点认定名单及拟补助资金明细表序号乡镇创建主体拟补助资金(万元)1高桥宁波市海曙高桥耕泽院家庭农场32龙观宁波市海曙区龙幽农业开发有限公司33龙观宁波市海曙龙观山涧客饭店3小计9微信扫一扫:分享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分享到:【打印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