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企发〔2023〕92号山西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第二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省综改示范区管委会:为全面落实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年度工作计划,进一步做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发展工作,省局决定组织2023年度第二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项目申报工作,同时依据《实施细则》和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相关要求规范制作纸质申报资料(含申请表、相关佐证等),(二)对符合《关于做好惠企政策落实相关工作的通知》(晋企发〔2023〕81号)惠企政策标准的第二批专精特新申报企业,(三)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2023年12月1日前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项目和惠企政策落实项目的正式推荐文件、项目申请书(含佐证材料)、申报推荐汇总表(以上均要求纸质件,(四)省局对各市推荐企业的申报资料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二、工作要求(一)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政策研究,(二)各市、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统筹做好2023年度第三、第四批创新型中小企业的评价和2023年度第二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推荐工作,要依据《实施细则》中优质中小企业认定标准,指导企业做好网上申报和佐证材料整理工作,推荐企业需符合《实施细则》中优质中小企业认定标准,三、注意事项(一)省局在优质中小企业项目申报工作中未委托任何机构组织开展申报辅导服务,(二)所有审核工作将严格按照《实施细则》中相关标准执行,附件:1.“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指南2.山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项目审核意见表3.“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推荐汇总表4.省、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咨询电话山西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2023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