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费补贴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辽财经规〔2020〕5号)和《辽宁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编制指南》(辽工信装备〔2022〕131号),经企业申报、各市工信部门推荐、专家评审等程序,现将拟发布的《辽宁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23年版)》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25日至2023年9月29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省工信厅装备处,联系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2号525室联系电话(兼传真):024-86900612电子邮箱:qccbc518@163.com附件:辽宁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23年版)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