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会城市年销售额5亿元以上、其它市(区)年销售额1亿元以上、同比增长10%的限额以上汽车销售企业给予不高于20万元奖励,对省会城市年销售额3亿元以上、其它市(区)年销售额3000万元以上、同比增长10%的限额以上家电销售企业给予不高于20万元奖励,首发首秀活动给予不高于10万元奖励,年销售额达到1000万元限额以上企业给予不高于50万元奖励,陕菜推广给予不高于50万元奖励,给予不高于100万元奖励,给予不高于50万元奖励,给予不高于50万元奖励,给予不高于50万元奖励,新建网络交易平台、网络交易额2000万元以上的企业给予不高于100万元奖励,头部企业在陕新设地区性总部、区域运营中心、结算中心给予不高于200万元奖励,对开展产销对接活动的市(区)给予不高于20万元的奖励,给予不高于50万元奖励,分别给予不高于50万元和30万元奖励,给予不高于20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