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汕尾市财政局、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汕尾市就业创业补贴申领细则>(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汕人社发〔2021〕114号)文件中就业创业服务补助类项目第五条第三点“基层服务经费补助”的规定,拟同意申请我县12个镇公共服务办公室开展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经费补助,每个补助1.2万元,小计14.4万元,申请253个社区(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开展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经费补助,每个补助0.5万元,小计126.5万元,镇、社区(村)两级基层服务经费补助共需申请140.9万元,现予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9月25日至10月1日(7日)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可直接向海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地址:海丰县红城大道西县人社局大楼4楼就业促进股联系电话:6893278附件:2023年海丰县镇、社区(村)两级基层服务经费补助公示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