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县人民政府2023年9月20日三门县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一、为加强对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村级工程的备案、招投标管理、工程变更、结算审核等全过程的监督和管理,将项目实施管理小组、管理监督小组成员名单送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第四章预算管理七、村级工程在招投标前应按照规范的要求编制预算,预算价在10万元以上的村级工程应进入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交易,单项合同预算10万元以下的村级工程建设项目可以采取村级组织公开交易,十一、符合条件的村级工程应进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交易,社管会向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工程招标交易审批表,第六章交易方式及流程十五、村级工程项目可以采取招标、竞争性发包等方式进行交易活动,招标人(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报送至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后,项目交易其它资料如招标文件、工程预算书等随交易公告同步发布,二十一、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职能科室应对村级工程项目实施进行业务指导,还需提供建设工程合同和项目审核预算书、招投标资料、工程变更资料、竣工图、竣工验收报告、建设工程竣工结算书、项目有关的财务账簿、凭证、报表等,变更审核要提供的资料包括工程变更联系单(变更方案)、变更工程预算及图纸、工程变更审批材料、建设工程合同及招投标文件等,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经竣工验收、结算审核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