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以下简称“临港新片区”)的企业上市支持力度,根据《关于着力发挥资本市场作用促进临港新片区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沪自贸临管委〔2021〕208号),临港新片区将于2023年9月26日启动企业挂牌上市奖励申报工作,主要包括:以挂牌上市为目的完成股份制改造、中国证监会或有权审核机构正式受理企业在境内交易所的上市申请、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成功上市,在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成功上市后一次性申请奖励,(三)政策有效期为2019年8月20日至2023年12月31日,二、申报条件(一)工商注册地、实际经营地及税收户管地均位于临港新片区产城融合区内的企业,(二)申报企业需经营情况正常、信誉状况良好,(三)临港新片区管委会认定的其他条件,三、申报方式(一)申报企业自2023年9月26日起,点击“办事汇(临港新片区财政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管理系统)按钮”,(二)进入项目申报系统后,检索政策“着力发挥资本市场作用促进临港新片区企业高质量发展”,选择资格与条件中“2、促进临港新片区企业高质量发展”点击“扶持申报”按钮即可进入申报页面,开放申报截止日为2023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