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临有关单位: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用好‘市长创新奖’”的指示要求,依据《临汾市“市长创新奖”奖励办法》(临政发〔2021〕13号)和《2023年度临汾市“市长创新奖”培育项目实施方案》(临市科发〔2023〕3号),现将组织开展2023年度临汾市“市长创新奖”培育项目推荐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推荐要求1.严格按照《2023年度临汾市“市长创新奖”培育项目实施方案》要求,2.各县(市、区)、临汾经济开发区负责组织辖区内的推荐工作,市直各有关部门负责本系统、本行业的推荐工作,3.各推荐单位务必高度负责,并负责做好被推荐对象的申报材料初审,二、推荐材料1.《临汾市“市长创新奖”培育项目推荐表》,2.单位基本情况和科技创新情况,3.项目完成人员身份证、学历、学位、职称证书、以及所在单位认同个人申报的证明材料,4.相关的科技成果、知识产权、承担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获得市级以上奖励情况的有效印证资料,6.其它相关的有效印证材料,三、推荐时间各推荐单位务必于2023年11月7日前,将推荐材料纸质版和汇总表报送至市科学技术局科技规划与政策法规科,四、联系方式联系地点:临汾经济开发区华翔恒泰广场1号楼12层联系人:户其勇李媛媛联系电话:0357-2100928附件:1.临汾市“市长创新奖”培育项目推荐表.doc2.临汾市“市长创新奖”培育项目推荐汇总表.doc临汾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