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根据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实施2023年春节期间稳工稳产促就业七条措施的通知》(闽人社文[2022]182号)、福建省劳动就业服务局关于印发《福建省新增岗位补贴业务经办规程》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对2023年首次在福州市企业就业,并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内连续缴纳3个月(含)以上养老、失业保险的劳动者,按照1500元/人的标准发放新增岗位补贴,根据福州市级下发的新增岗位补贴数据,经福清市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受理审核,我市2023年度新增岗位补贴共有611人(详情见附件)符合申领条件,补贴总金额为916500元,该款项从失业保险基金列支,附件:福清市2023年度新增岗位补贴发放情况表福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9月18日附件下载附件-福清市2023年度新增岗位补贴发放表.xlsx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