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有关企业:根据山东省、青岛市工业企业“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要求和《青岛高新区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改革工作实施办法(修订版)》(青高新管〔2023〕15号),我区对166家符合条件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及72家符合条件的规模以下工业企业进行了“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并于9月15日至9月19日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企业无异议,现将2022年规模以上及规模以下工业企业“亩产效益”评价结果予以公布,附件:1.高新区2022年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亩产效益”评价结果2.高新区2022年度规模以下工业企业“亩产效益”评价结果青岛高新区“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9月22日附件:附件1.高新区2022年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亩产效益”评价结果.pdf附件2.高新区2022年度规模以下工业企业“亩产效益”评价结果.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