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四批陕西省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来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时间:2023-09-2211:41浏览次数:打印保存字体:大中小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工作部门:为促进工业设计与制造业融合发展,根据省工信厅《关于组织开展第四批陕西省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和第一批复核工作的通知》(陕工信发〔2023〕259号)文件安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申报单位应符合《陕西省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陕工信发〔2020〕29号,重视工业设计发展,申报单位应认真填写《陕西省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见附件1.附件2),并按照《陕西省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材料清单》(见附件3)认真准备材料,申报按照属地原则报送至所属县市区工信工作部门,(二)县市区推荐,各县市区工信工作部门应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原则组织申报工作,择优确定第四批陕西省工业设计中心名单,开展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各县市区工信工作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各县市区工信工作部门要严格遴选申报对象,请各县市区工信工作部门于2023年10月20日前将正式推荐文件及企业的申报材料(一式5份)报送市工信局技术创新科,联系人:贾雯昕联系电话:0913-2930807附件:1.陕西省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企业、科研院所、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工业设计中心)2.陕西省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工业设计企业)3.陕西省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材料清单第四批省级工业设计中心附件.docx渭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9月22日网络编辑:技术创新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