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宿迁市支持新型储能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已经市政府六届二十七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宿迁市人民政府2023年9月22日(此件公开发布)宿迁市支持新型储能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新型储能产业发展前景广阔,尽快引建一批储能产业项目,三、支持政策(一)加快项目招引建设,重点招引新型储能领域制造业企业,对新招引的能为全市储能产业发展起支撑性作用的行业龙头企业和重要补链企业,首次入选省创新型领军企业、省百强创新型企业的奖励100万元,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积极稳妥推进梯次利用产业发展和示范项目建设,支持新型储能企业快速发展,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围绕新型储能产业链上下游,给予30万元-100万元项目资助,扎实推进新型储能产业快速发展,常态化指导我市新型储能产业发展,面向新型储能产业发展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