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开拓国际市场、进口贴息、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促进外贸稳定增长综合评价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商务贸函〔2023〕171号)等文件要求,我局制定了《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进口贴息项目进口基地类入库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请各区商务主管部门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对申报单位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后,于2023年9月28日(星期四)前提交企业申报材料和初审报告至市商务局,项目申报材料包括申报纸质资料一份和电子数据材料(与书面材料内容一致的扫描件一份),专此通知,广州市商务局2023年9月20日(联系人及电话:林岚,81096078,邮箱:linlan@gz.gov.cn,地址:越秀区西湖路12号广百商务楼2402房)附: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进口贴息项目进口基地类入库申报指南.doc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