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等7部门《关于扎实推进省级经济开发区突破红线违规开发排查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川发改开发〔2022〕707号)和《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答复省级经开区发展规划整改工作的函》要求,甘眉工业园区和四川彭山经济开发区编制了《甘眉工业园区发展规划(2023—2030)(送审稿)》《四川彭山经济开发区发展规划(2023—2027)(送审稿)》(以下简称发展规划),我委拟对以上两个省级经开区发展规划进行批复,现对《甘眉工业园区发展规划(2023—2030)(送审稿)》《四川彭山经济开发区发展规划(2023—2027)(送审稿)》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时间为2023年9月22日—2023年9月28日,公示期间,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实名向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书面反馈,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预期或者匿名异议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28-38163828(开发区与数字经济创新发展科)通讯地址:眉山市东坡区科工园二路1号附件:1.甘眉工业园区发展规划(2023—2030)(送审稿)2.四川彭山经济开发区发展规划(2023—2027)(送审稿)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