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23号)有关文件精神,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现将《南宁市商务领域信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全文发布,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于2023年10月22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建议:一、登陆南宁政府法制网—“南宁市政府法制网·公开征求意见平台”提意见,链接网址:http://117.141.131.185:8000/law/skip.action,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swjli@126.com,三、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南宁市商务局市场秩序科(嘉宾路1号市政府1号楼13楼),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对《南宁市商务领域信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邮政编码:530028,附件:南宁市商务领域信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