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市内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开展科技成果转化,落实《长治市支持科技成果转化补助实施细则(试行)》(长科发〔2022〕5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奖补对象通过山西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完成技术交易的长治市内技术输出方,其技术成果在长治市内转化,二、奖补标准和范围(一)奖补标准:对经山西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并在市内转化的技术成果,(二)申报奖励单位须符合下列条件:1.技术交易合同须经长治市引进国外智力(专家)服务中心登记,并通过山西省科技厅进行技术合同认定,2.完成技术交易的科技成果在市内进行转化,三、申报材料1.《2022年度长治市支持科技成果转化补助申请表》电子和纸质版,3.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复印件,技术合同登记机构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复印件,4.科技成果转化实施情况报告,及科技成果转化相应佐证材料,四、申报程序1.技术交易补助申报采用纸质材料申报方式,严格执行《长治市支持科技成果转化补助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相关规定。